各镇街纪(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委机关各室(中心):
近日,省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纪委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对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金乡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也进行了改造升级(网址:http://www.htys666.com/)。为着力将纪检监察网站打造成对外宣传的主阵地,现将2016年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纪委网站日常信息报送
1.明确报送数量。2016年起,各单位上报数量为1条/周。相同内容信息不可重复报送。如已报送信息内容需要修改,可重新报送,但要在题目上注明“修改”或“以此为准”等字样。
2.提高信息质量。上报信息要求内容鲜活、体现工作亮点、可读性强。
3.丰富信息形式。除文字、照片外,还可以报送漫画、图表、视频、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其中,照片要求构图合理、突出重点、生动自然。
4.提升信息时效性。本镇街、本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创新及特色亮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经验做法;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信息;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做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本镇街、本部门单位领导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鲜明观点的讲话摘要、文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成果;党风廉政理论研究、廉政文化建设等。不报送“过时”消息。
5.加强廉政文化类信息报送。
二、专题信息报送
(一)省纪委网站“清廉e言”“交流互动”栏目注册和留言
1.为更好发挥省纪委网站清廉e言、交流互动栏目在建言献策、交流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请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网站清廉e言、交流互动版块注册,并积极发言。每发布10条留言,可汇总报送,作为一条常规信息予以采用。
2.留言时要注明登录名。登录名合理规范,不出现自己实名、xx纪委等字样,用英文、数字、符号等表示,昵称可用中文。不符合规定的登录名不予计分。
3.留言要注意区分栏目。清廉e言栏目留言需紧扣当期发布的主题,交流互动栏目留言不限主题,但内容不能偏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纪检人·XX”系列
1.“纪检人·漫谈”
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突出主责主业,从单位或个人角度出发,以小点切入,讲述由工作中的具体事例引发出的感悟,谈体会、讲故事,分享工作经验。内容生动形象,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该栏目为常设栏目,不定期发稿。近期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撰写稿件,其他内容也可报送。
2.“纪检人·聚焦”
用镜头记录纪检人工作、生活,展示社会风貌,配以简短文字加以说明。要求主题鲜明、生动鲜活、角度独特。最好以组图形式呈现。图片需为彩色数码照片,格式为JPEG,不小于1MB。可参照中央纪委网站【纪检人·镜头】形式上报。该栏目为常设栏目,不定期发稿。
3.“纪检人·画映”
通过漫画形式反映纪检人工作、生活,可以配以简短文字加以说明。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画面精美。最好以多格漫画形式呈现。图片格式为JPEG,不小于1MB。该栏目为常设栏目,不定期发稿。
(三)“齐鲁好家风”专题
2016年,省纪委网站拟开设“齐鲁好家风”专题。请各单位整理有影响力的家规家风材料,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1期。
1.家族、代表人物及故居介绍:包括家族历史、人物出生年月、主要事迹、后人传承、故居代表性建筑等。
2.家规全文,带译文,生僻字加拼音。
3.家规对当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4.图片:故居、人物、家规碑文、楹联等多家度、全景图片,格式为JPEG,不小于1MB,5张以上。
5.视频:内容包括家族代表人物及故居介绍、家规及特点介绍、家规的现代意义等,注重家规历史沿革、特色和亮点,注重细节和故事。格式为MP4,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廉政故事、案例
征集正反两方面的廉政故事、典型案例。故事、案例取材古今人物,要突出地域特色。既可歌颂先进,弘扬正气,也可揭露问题、警钟长鸣。此类信息长期征集。近期可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报送,反面故事、案例在介绍情节的同时,说明违反了《准则》《条例》哪方面内容、哪类规定。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规定
各单位报送的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程序由相关领导审定,内容准确无误后才可报送。对涉密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规章制度、意见办法等方面信息,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允许对外公开的一律不准上报,不准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
四、考核奖惩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县纪委每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对不重视信息工作、报送信息不积极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2016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
报送信息每条计1分,被县纪委监察局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被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被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记20分。采用信息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分。网站信息报送计分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实行。
联系人:刘灿联系电话:8729022
信息报送邮箱:jxxjwyjs@163.com
请各单位信息员加入金乡纪检信息交流QQ群,群号:208786395。请各位信息员加群后,按照单位+姓名的格式修改备注名。
中共金乡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